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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企业共同倡议: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录音制作者表演权和广播权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音乐产业面对面


      

        2019年12月20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首届中国音乐产业行业年会中,与会近200名音乐企业负责人、产业专家、知名学者纷纷签名,共同发起倡议“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对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公开表演权等权利的保护”。



       会议期间,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孙建红代表广大音乐企业及音乐产业从业者发布倡议,倡议书原文如下:


关于“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对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公开表演权等权利的保护”的倡议


        作为音像界从业者,我们深知录音制作者在将词曲转化为录音制品过程中付出的智慧和辛劳。录制音乐的过程并非单纯的机械加工,而是需要录音制作者在充分理解词曲表达的情感和演唱者的风格后,通过录音、剪辑、混音等工序,对作品进行挑选、整理、排序、叠加、编辑等创作性艺术修改的过程。

但是,目前在我国著作权立法中,录音制作者仅享有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四项权利,录音制作者仅能在其录音制品通过特定方式传播的情形下依法享有权益、受到保护。对于广播、机械表演等对录音制品进行公开传播的行为,录音制作者既无权加以规制,也无法获得相应报酬。这种权利缺失的困境,无疑是对录音制作者创作积极性和优质性的巨大打击。这样的做法,也和国际上较为普遍的规则不相符合。

为了促进我国音乐和录音产业的健康发展,体现国家对录音制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视和尊重,我们倡议: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对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公开表演权等权利的保护。

以上建议,请采纳为盼!


【倡议人】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孙建红代表广大音乐企业及音乐产业从业者发布倡议





        在随后进行的第三部分“权利人的春天”环节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总干事周亚平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孙建红、中国唱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侯钧、星外星音乐集团副总裁、上海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芮文斌、字节跳动音乐总监关鹏就“著作权法邻接权的权利内容转向:博弈与共赢”主题展开了深度讨论。


原国家写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发言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总干事周业平发言



        本次年会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指导,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国家音乐产业基地联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主办,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承办,中国移动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学术期刊中心、网易云音乐、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1919园区、深圳佳音王科技、深圳哈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联合承办。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王野霏、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重庆大渡口区委宣传部部长郭诏彬、中宣部文改办产业处处长冀素琛、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炬、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总干事周亚平、中国音数协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汪京京、成都市音乐影视产业推进办公室副主任李天昊、杭州市萧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钱荣根、青岛即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周玉晓、宁波江北区委宣传部部委成员夏欣等国家及省、市音乐产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咪咕音乐、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网易云音乐、中国唱片总公司、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微软工程院、深圳佳音王科技、艾美科技、深圳哈音科技、A8音乐集团、太合麦田、摩登天空、星外星音乐、迷笛音乐、草台回声、字节跳动、成都音乐坊、中国音乐财经等百余家音乐产业领军企业和五大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园区)负责人、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现代音乐学院等多所高校学者200余人共同出席了本次会议。


动态追踪著作权法修订,维护音乐产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是中国音数协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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