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栏目名称
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新闻


首都音乐产业发展正式进入产业调整期

——解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

2016年06月30日   音促会/小佳



        6月2日,北京发布全国首个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音乐产业作为首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此《指导目录》出台影响,首都音乐产业发展正式进入产业升级,业态调整的发展新时期。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就此《指导目录》进行了首都音乐产业发展方向的独家解读。

    

《指导目录》将文化创意产业各业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在44个鼓励类中,与音乐产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有24项,主要集中在创作、表演、互联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出版业、以及与音乐产业发展相关的服务业。

58个限制类中,与音乐产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有15项主要集中在乐器,音响设备制造和各类出版物的批发零售业。

20个禁止类中,与音乐产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有3项,全部集中在艺术培训、教育及相关辅导服务类中。

此次出台的《指导目录》按照北京市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意见,立足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与2015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全契合,将“内容的创作、制作、出版、传播”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方向,同时注重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首都音乐产业转型发展;文化娱乐经纪人等服务类人才发展被列入鼓励类,说明音乐产业复合型人才将更好的在首都音乐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群众文化活动作为鼓励发展方向,这使得原本就十分注重群文事业发展的首都北京将在此《指导目录》的指导下加大对群众文化事业的投入和支持,首都群众文化事业将进入全面繁荣发展的新时期,首都的群众有福啦!

受首都教育资源过于集中的影响,《指导目录》禁止类中明确表明:全市不再新设立或新升格普通高等学校,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全市禁止新设立面向全国招生的一般性培训机构;普通高等教育中的表演、美术、舞蹈、音乐等艺术等高等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和其他未列明教育中的美术、舞蹈、音乐辅导服务在首都均被禁止发展。

本次出台的《指导目录》,对文化创意产业中耗能高、效率低、用工多的低端业态和环节禁止新增,逐步引导其转移疏解。 本市生态涵养发展区和城六区将禁止新建扩建中外乐器制造、电子乐器制造单位以及其他乐器零件制造、音响设备等制造单位;全市范围内也将禁止新建和扩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和零售市场。

首都音乐产业发展将在本次《指导目录》引导下,坚持“创意致胜,内容为王”的产业发展核心,着重培养具有高附加值的创意型企业,推动更多的企业向音乐产业链中的核心层和高端产业链中聚集和延伸,将首都音乐产业发展为顺应时代,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型现代音乐产业。

 (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



©2007-2008 cgigc.com.cn All Rights 国家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京ICP备140417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