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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6年文化工作计划(上)

2016-03-10 来源:北京市政务门户网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自觉性,增强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出政策、建机制、搭平台、推精品、育人才,提升创新力,增强服务力,扩大影响力,全力做好文化协同、公共文化、文艺创作生产、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文化开放交流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成效,实现文化发展“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1、落实政策、完善功能,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保基本、促公平、提效能,聚焦基层,深入推动“1+3”公共文化政策全面落实,扎实开展公共文化建设五项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更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统筹、供需对接。  


一是大力推动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启动首都示范区创建工作,调动各区积极性,引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扎实推动以创建带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加强整体设计,突出特色,培育一批示范点。做好文化部对第二批国家示范区迎检验收工作、对第三批的督导工作和对第一批的复查工作,推动示范区、示范项目区域文化联动和创建成果推广。制定公共文化宣传方案,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本市、区的公共文化政策、重大活动、节庆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体制机制。落实“1+3”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属地积极性,积极推动各区建立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研究建立公共文化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对各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督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发展。修订完善《北京市优秀群众文化项目扶持办法(试行)》,并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支持和鼓励创作优秀群众文化项目。研究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办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中心、室)建设。  


三是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根据《北京市基层图书服务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搭建公共图书配送体系,整合益民书屋等各类资源,完善图书“一卡通”通借通还服务,提高基层图书服务效能。组织开展“图书交换大集”“首都读者周”“市民读书计划”等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反馈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构建文化活动配送体系,将市、区的文化活动、文化培训、文化辅导输送到基层。建立公共文化专家库,搭建全市群众文化各类信息统计、发布和互动数字化平台。  


四是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室)建设调研工作,编制建设计划。启动基层文化设施数字化试点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服务状况进行评估。做好通州行政副中心基层文化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北京非遗展示中心和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项目。建立公共文化管理干部、群众文化组织员和文化志愿者三支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数据库,建立培训档案。推广群众文化组织员经验,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在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文化组织员,探索岗位补贴调增机制,实现文化组织员队伍全覆盖。根据培训规划,继续按照“六会”标准,集中对1000名群众文化组织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一专多能的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新任文化管理干部、业务干部、文化志愿者参加全国培训班,迅速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是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2016年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带动形成四级文化活动联动机制,围绕“歌唱北京”、“舞动北京”、“艺韵北京”、“戏聚北京”、“影像北京”和“阅读北京”六大板块,打造市级、区级、街乡级、社区村级文化特色品牌活动。举办50场高雅艺术进校园、下基层普及性公益交响乐音乐会演出,加大力度办好“少儿戏剧场”,深入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周末场演出计划”、“百姓周末大舞台”等公益惠民演出活动。认真做好参加文化部第十七届群星奖比赛相关工作,结合评奖工作,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组织开展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惠民展演。


2、加强引导、繁荣演出,有力促进首都文艺发展向高峰迈进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规划引导,整合优势资源,鼓励创新实践,组织好各类展演活动,不断繁荣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文艺。


一是紧抓重大选题及精品剧目创作和演出。依托国家艺术基金和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的平台,扶持优秀剧目,重点向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京味文化题材创作倾斜。结合“十三五”规划和纪念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重点支持开展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主题剧目创作和演出活动。重拍经典京剧影片,创排《飞夺泸定桥》等昆曲剧目,推出歌剧《长征》,开展北京交响音乐季系列演出和进校园工作,推出25套音乐会。组织好各类展演活动,继续开展优秀小剧场剧目展演、优秀少儿题材剧目展演等品牌展演活动,为推介优秀作品搭建平台。整合在京演艺资源,积极打造高端演出品牌。精心准备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创排打磨好文华奖、“五个一”工程、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参评剧目。


二是搭建并完善剧目创作生产演出的支持平台。完善剧院运营服务平台功能,继续实施政府出资购买剧场资源,采购200场次以上各类剧场资源,以零场租或低场租的方式提供给文艺院团,推动更多优秀的舞台艺术作品进入剧场演出。完善平台运营模式,进行整体宣传营销和实行惠民票价,降低演出成本和演出票价,将其建设成为北京市优秀剧目的推介平台、北京市文化惠民的实施平台、北京市剧院资源的统筹平台、北京市精品剧目的营销孵化平台。做好北京剧目排练中心运营与管理,制定监督考核机制,成立排练中心专家评审委员会,细化剧目准入制度,制定挖掘、发现优秀作品的相关管理办法,强化剧目孵化功能,扶持挖掘更多优秀作品,孵化更多精品力作。


三是落实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支持戏曲保护与传承、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支持戏曲演出等关键环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动戏曲传承创新发展。强化全国文化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促进戏曲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实施戏曲流派传承创新推进工程,统筹政府、戏曲院团、戏曲院校三方优势资源,持续开展京剧流派传承创新研究和戏曲人才孵化计划。筹办京剧青年演员擂台赛、挑战赛。筹办纪念汤显祖和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活动,并编排昆剧《临川四梦》。组织开展戏曲流派展演交流活动,打造全国地方戏演出中心,涵育戏曲流派展演、交流活动品牌,并逐步把品牌效应辐射全国。加强“北戏书馆”建设,传播北京曲艺文化。继续推进北方昆曲剧院院址改建工作。加快剧院设施建设,加快吉祥戏院工程建设,实现运营,恢复戏院品牌,支持东城区还建广和剧场。


四是扎实推进惠民文艺演出。全面贯彻落实好《北京市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管理新办法的培训及社会宣传,对票务系统实际销售情况全过程监督,实施绩效考核,提高低价票演出补贴的效率、质量和绩效。


3、转型升级、增强动力,大力发展文化相关产业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巩固动漫、网游、艺术品及演艺产业优势,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促进文化与旅游、商务融合发展,大力引导市民文化消费,提升文化产业创新驱动力。


一是推动新技术研发、企业创新和龙头企业发展。充分利用文化部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对文化行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共性技术研发。利用中央文创资金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优秀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力争年内使20家左右具备条件的优秀文化企业挂牌上市。


二是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扶持计划等政策,大力扶持原创精品创作生产。推动网吧转型升级工作,召开全市网吧转型升级成果交流现场会,推出一批转型升级网吧的先进典型,在激发行业内在活力的基础上,丰富经营业态,拓宽消费群体,探索新的经营模式。


三是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进一步办好“动漫北京”、“艺术北京”、“演艺北京”三大品牌活动,丰富内容,创新举办机制,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促进展会交易,提升活动成效。依托展会类活动,搭建平台,推动行业间上下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完成《动漫游戏蓝皮书》和《艺术品行业报告》。


四是积极培养高端产业人才。推荐优秀文化企业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为企业提供文化营销、投融资等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北京网络文化协会和北京画廊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开展全行业培训。


4、依法保护、活态传承,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

   进一步推进非遗保护立法工作,促进非遗保护融入生产生活,深化非遗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不断提升非遗的影响力。


一是大力推进《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坚持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专业团队进行非遗地方立法课题研究,结合北京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对其他省市以及日本和韩国非遗立法情况调研,深入研究和借鉴国内外非遗保护法律法规成果,完成《条例》立项论证报告、草拟《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


二是举办和参与各类非遗主题活动。启动“一带一路”非遗主题文化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构想,充分发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在国际社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促进不同文明的共同发展。举办北京市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区举办专题性展览、专场演出、现场技艺展示等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非遗保护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非遗保护的关注与认知。积极组织参与国内外非遗展演展示交流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北京非遗项目资源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积极推动北京非遗“走出去”,促进非遗领域的文化沟通与交流。


三是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非遗校园传承计划”。在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6所高校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手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培训,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组织高校、职业技术院校、中小学积极开展非遗传承工作,积极探索非遗传承人与高校在设计、制作、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双向交流,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开设非遗专业,开展非遗教学工作,培养传统手工艺青年技能人才。推动非遗项目进入中小学校本课程,组织全市20所中小学学生走进非遗项目单位,深入了解传统技艺流程,学习、制作非遗作品,并举办专题非遗展。


四是增强非遗抢救性保护成果的保存与利用。启动第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主要针对80岁以上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开展非遗实物征集工作,妥善保护、保存我市非遗项目研究资料,收藏、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征集年事已高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秀作品,同时收集有助于研究项目历史渊源、技艺价值等内容的实物资料,使非遗代表性实物、文字资料等得到进一步有效收集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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